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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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5
3月24日由证监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自2008年5月18日起开始施行。在此之前,证监会还连续发布了包括在发审委中专门设立"并购重组委",以及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五个相关文件和规定。
证监会表示,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并购重组制度的资源配置功能进一步显现。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管理办法规定了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限定了融资重组的条件,提高了融资重组的门槛,拉开了融资重组的时间间隔,限定了股份支付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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