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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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6-05
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草案共有45条,主要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关系、劳务派遣等方面的问题做了规定。此外,草案还对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中止、政府安置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等问题做了规定。
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等14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草案还规定,有“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5种情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从去年至今,劳动合同法引发的社会各界热议仍在进行之中,国务院公布实施条例,就是为了准确地执行法律,体现法律平衡保护劳动者、用工者利益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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