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出台了《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初稿)》和《广州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此次“双转移”实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市内、省内以及省外的各重点承接区域及其主要承接产业。
根据《实施意见》,广州将重点转移5类产业中附加值较低的生产加工环节。一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服装、五金、制鞋、珠宝、包装等,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利税总额较低的企业;二是在转入地存在主要原材料供应基地的行业,如陶瓷、水泥等建材行业,木材加工,再生金属冶炼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冶炼或压铸产品等产业;三是在转入地存在比较成熟的产业集群或者生产基地的行业,如工艺玩具、音像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等产业;四是按照《关于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的意见》要求,列入实施范围的影响环保类和危险化学品类搬迁企业;五是土地产出率低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07年版)》行业均值的企业,或单位产值能耗较高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