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部最新政策,汶川地震灾区工业项目用地可突破最低价标准,同时灾区重建用地布局将向城乡统筹发展倾斜。
国土部明确,凡利用政府投资、社会捐助以及自行集资为受灾群众建设非商品住宅的用地,可以比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划拨供应用地。对按规划需要整体搬迁的工业企业,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同时,国土部决定调整地价标准降低出让地价,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应对灾后地价标准及时调整。对投资规模大,促进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项目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地价标准出让。凡工业项目用地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商业等项目用地低于原评估地价的,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