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电子电控专业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电子电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电控专委会”)。
第二条 性质:电控专委会是隶属中国缝制机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由行业内从事电子电控产品研发、制造等有关企业自愿组建的专业性分支机构,也是协会指导、协调、推动行业电控技术发展的工作机构,是协会中介服务功能的延伸和拓展。
第三条 宗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建立自律机制,促进企业进步,提高行业电子电控产品研发及制造的整体质量与技术水平,推动行业机电一体化发展进程。
第四条 电控专委会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协会章程。
第五条 电控专委会负责本章程的制订、修订和施行。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电控专委会主要任务:
1、组织行业调研,及时向协会反映行业热点和难点问题,收集并向成员单位提供有关国内外行业信息。
2、参与国内外相关缝制机械电子电控产品、技术、安全等标准的制、修订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向用户推荐优质电控产品。
3、开展电控产品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4、推动企业沟通与协作,协调企业之间在生产经营、技贸合作和竞争中产生的有关问题,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5、开展与本行业相关的职业技术培训工作,建立行业电控技术服务体系,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6、开展电控产品节能降耗和环保安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工作。
7、开展有益于电控行业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成 员
第七条 凡是行业从事电子电控产品设计、生产、服务的协会会员单位,均可申请加入电控专委会。
第八条 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并严格履行《协会章程》及《电控专委会章程》;
2、愿意并积极参加协会及电控专委会组织的活动。
第九条 成员单位的责任与义务:
1、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电控专委员会有关决议和规定,自觉履行成员单位义务。
2、要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并完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要建立和贯彻行业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3、要重视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提高制造与配套能力。
4、要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加强交流与协作,积极参与行业性的技术、信息交流活动。
6、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生产伪劣和出售假冒产品,反对不正当竞争。
第十条 对不执行电控专委会有关规定、决议,违反本章程或在行业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成员单位,视情节轻重,可由电控专委会予以相应处罚(具体办法另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电控专委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可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电控专委会的成员单位数量作相应调整)。主任、副主任委员由协会秘书处提名,经电控专委会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如遇特殊情况,任期延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 电控专委会设办公室,负责电控专委会日常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由1名固定的工作人员任办公室主任,专委会各正、副主任单位设1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工作。
第十三条 正、副主任委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成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2、热爱行业,具有奉献精神和推动行业持续发展的强烈使命感;
3、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
4、职业道德端正,严于律己,具有行业表率作用;
5、主动积极组织专委会活动,具有高度责任感。
第十四条 主任委员职责:
1、研究、提出专委会工作计划与思路;
2、主持专委会工作,主持召开专委会成员大会;
3、检查专委会决议执行情况;
4、代表专委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十五条 副主任委员职责:
1、协助主任委员制定专委会工作计划;
2、定期与主任委员沟通,对专委会工作提出建议;
3、积极承担专委会有关会议的组织与协办工作;
4、积极完成协会及主任委员委托的工作。
第十六条 专委会办公室职责:
1、根据主任委员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开展日常工作;
2、向协会秘书处定期汇报工作,接受协会秘书处的指导和管理;
3、负责起草电控专委会的各类文件、通知;
4、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络沟通工作;
5、负责筹办电控专委会的年会、研讨会和有关交流活动;
6、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七条 电控专委会不收取会员会费,活动经费主要靠成员单位赞助、以会养会、协会资助、培训咨询有偿服务等形式解决。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电控专委会成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电控专委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修改须经电控专委会主任会议提议,电控专委会成员大会审议,并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电子电控专业委员会
2007年4月25日
